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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平市工商业联会合会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
根据开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(开编字[2001]108号)和《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》,设置开平市工商业联合会(以下简称工商联),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,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,是政府管理非公经济的助手。
一、主要职责
开平市工商联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 贯彻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,参与我市社会、经济重大决策的协商,发挥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作用;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。
(二) 贯彻“团结、帮助、引导、教育”的八字方针,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,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,加强思想政治工作,提倡爱国、敬业、守法,提高会员素质,培养积极分子队伍;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投身光彩事业,热心公益事业;引导会员企业建立和健全党、团、工会组织。
(三) 指导行业商会和属下镇、街道办工商联(商会)工作。
(四)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,对非公有制企业在经营中碰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,了解、掌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动态,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制定政策意见和建议。
(五) 依法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反映会员的意见、要求和建议。
(六) 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,交易会,组织会员出国、出境考察访问,帮助会员开拓国内、国际市场。
(七) 开展与港、澳特别行政区、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的工商社团、工商经济界人士以及省内、外工商联、商会的联络,促进经济、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,协助引进资金、技术、人才。
(八) 为会员提供信息、科技、管理、法律、会计、审计、咨询等服务;开展各类专业培训,帮助会员改善经管管理,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,完善财务、纳税等工作;为会员提供必要的证明。
(九) 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给的其他任务。
二、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责,开平市工商联设置办公室、会员股2个股(室)。
(一)办公室
负责综合协调、大型会议和活动的策划筹备、参政议政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考察、推荐工作;负责党务、政工、人事、劳资、文秘、档案、财务、车辆、物业管理、工会、计划生育等工作。
(二)会员股
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了解和掌握基层工商联的组织建设状况和代表人士的基本情况,指导和管理基层商会、行业商会,发展新会员,逐步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分子队伍,对会员进行“团结、帮助、引导、教育”,引导他们“爱国、敬业、守法”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;对会员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进行调研,掌握会员所需,及时编发信息、反映情况,密切联系会员,做好牵线搭桥工作;开展与港、澳特别行政区、台湾地区和海外的工商社团及工商界友好人士的联络工作,发动会员积极参加相关的经济活动。
三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(一)人员编制
开平市工商联机关编制共6名,其中行政编制5名、事业编制1名;办公室行政编制2名,事业编制1名,共3名;会员股2名。
(二)领导职数
开平市工商联领导职数1名。股(室)领导职数2名:办公室1名,会员联络部1名。
(三)非领导职务数
开平市工商联设非领导职数1名。
开平市工商业联合会(总商会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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